防爆配电箱防爆等级介绍
一、防爆配电箱名词解释:
隔爆型电气设备(d):
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 (n):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s):
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置。
二、温度组别(T组):
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假定环境温度为40℃时)的zui高表面温度,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无关。在标准BS5345第1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气体和其组别。
zui高表面温度(℃) 温度 组别
IEC79-8 GB3836-1
450℃ T1 T1
300℃ T2 T2
200℃ T3 T3
135℃ T4 T4
100℃ T5 T5
85℃ T6 T6
三、可燃性气体:
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是指其在空气中能引起爆炸的zui低浓度,即LOW EXPLOSION-LEVEL(LEL)。爆炸上限是指其在空气中能引起爆炸的zui高浓度(UEL)。可燃性气体的检测范围通常为0-100LEL或0-100VOL,即指达到其爆炸下限之前的阈值或百分比体积。下表所列是一些常见可燃性气体的爆炸极限参数。